9月2日,日照市总工会四级调研员田洪伟、四级主任科员刘芬莅临锦华集团,为锦华集团监事长、工会主席刘加星颁发聘书,聘请刘加星为日照市总工会劳动关系特邀调解员,聘期3年。
刘加星系全国工会工作优秀工作者、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日照市十佳职工信赖的娘家人,多年来一直担任锦华集团工会主席,拥有丰富的劳动关系调解经验。在“劳模调节日”,面对职工的投诉,在详细了解情况后,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顺利调解了多起劳动纠纷。
据了解,日照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将每月28日设为“劳模调解日”,由劳模调解员与工会工作人员、值班律师在法律服务中心一同坐班。通过设立劳模调解室,充分发挥劳模的个人魅力与公众影响力,增加了工会调解的公信力和多样性选择,吸引更多职工选择调解处理矛盾纠纷,进一步提升了工会矛盾化解综合能力,以“共情”引“共鸣”,切实做到了为职工解忧、促社会和谐、为发展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