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集团公司高层领导带班月检制度正式实施。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刘加星、副总经理马丽霞带队对集团公司在建工程进行月检。总工程师宋瑞文、安全生产部主任肖宏文及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相关人员、项目经理60余人参加了本次检查。
本次月检重点检查了日照市公安局综合楼、日照市中心商务区、日新国际大厦、安泰新河港湾、东港区医院病房楼等一批重点工程及五莲县、市北经济开发区、东港区两城镇等在建工程。检查组一行深入到工程一线,主要对工程主体及装修阶段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进行了认真检查。同时,还认真检查了项目部员工食堂,详细了解员工用餐情况,随后对职工宿舍、办公环境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询问。最后,刘加星强调,要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强安全管理和员工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安全施工;加强食堂及宿舍卫生,确保员工身心健康安全。
本次检查是集团公司实施高层领导带班制的第一次月检查。高层领导带班制充分体现出集团公司对项目部管理的重视及对工地一线员工的关怀,它的实施在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基层管理力度,督促一线管理再上新台阶。